2016年9月信用卡新规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信用卡利率标准、免息还款期限和最低还款金额、预借现金业务等作出了新规定。信用卡新规将从2017年起 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与现行透支利率相比,透支利率最高可优惠30%,免息期可超过60年天,每月最低还款额甚至可以与银行协商。
变化一:透支利息最高5万/天,立减30%
目前各银行透支利息为每天5万,折算下来年利率高达18.25%。此次《通知》取消了现行统一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下限区间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5/10,000,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5/10,000的30%。也就是说,调整后,日利率上限变为5/10,000,下限则为5/10,000的30%,即3.5/10,000。也就是说,未来银行向用户收取的透支利率将为0.035%至0.05%。之间。
新规实施后,大家在申请信用卡时可以有选择性,选择透支利率相对较低的一张。
此外,新规定规定,信用卡透支利息的计算方法、信用卡超额还款是否计算利息以及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变更2:滞纳金改为违约金
如果账单到期时未达到最低付款额?那么您将需要支付滞纳金。信用卡滞纳金是指持卡人在信用卡到期日实际还款金额低于最低还款金额的情况,持卡人必须就最低还款金额中未还部分缴纳滞纳金。
目前,银行收取的滞纳金标准由央行统一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某用户信用卡消费1万元,最低还款额为1000元。然而,该款项并未在到期付款日之前支付。目前银行收取的信用卡滞纳金大多为1000元乘以5%。实际收费中,滞纳金最低收取1元。需要注意的是,滞纳金的依据是最低还款额中未还的部分。
但由于各家银行的政策不同,设定的最低金额也不同。目前,各银行对于滞纳金的最低收费标准有所不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浦发银行的滞纳金收费标准中,最低收费标准较低,无门槛或最低收费标准5元起。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等滞纳金最低标准为10元或20元。此外,一些银行还规定了滞纳金的上限。工商银行规定滞纳金最高可达500元,华夏银行最高可达2000元。
信用卡新规中,央行取消了信用卡滞纳金,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还款就没有罚款。相反,银行将收取“违约金”。央行在《通知》中规定,对于逾期还款的持卡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催收方式和标准。也就是说,未来如何收取违约金,可能由信用卡中心和持卡人共同决定,持卡人将有机会货比三家。
不过,多位银行业内人士表示,这并不意味着持卡人拥有完全的议价权。 “比如,如果逾期违约金被减少甚至免除,持卡人可能会长期拖延还款,甚至拒绝还款。这样一来,银行将承担坏账增加的风险,因此预计与之前相比不会有太大变化。”
变更3:ATM每日提款限额提升至新台币10,000元
信用卡预借现金对于大多数持卡人来说都很熟悉。新规定对预借现金业务也有相关规定。
预借现金分为提现、转账、充值三类。
首先,取款是指持卡人通过ATM等自助机具以现金的形式获取信用卡预支现金限额内的资金。目前每卡每日累计金额为2000元,每卡每日累计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1万元。持卡人通过柜台办理信用卡限额内的现金取款,限额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取消这一限制将使持卡人更容易从信用卡“借钱”。
现金转账是指持卡人将信用卡透支额度内的资金划入其银行结算账户; 《通知》持卡人首次可以将信用卡透支额度内的资金划入银行结算账户(储蓄卡账户一般为结算账户),但不得划转至其他信用卡账户(信用卡还款业务)及其他人民银行结算支付账户。每卡办理各种渠道现金转账业务的每日限额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协议约定。
变化四:支付宝微信可充值,按现金计算利息
就现金充值而言,是指持卡人将信用卡透支额度内的资金划入其在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
目前充值政策不允许使用信用卡为第三方支付账户充值。此次改为由银行自行决定是否允许预借现金限额内的资金转入本人在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 。也就是说,当借记卡没有足够的资金时,信用卡将可以向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进行充值。
但第三方账户充值其实是有指定路径和限额的。央行强调,“规定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的收款账户分别为本人银行结算账户和本人支付账户,禁止不同信用卡之间转账”。
不过,记者也了解到,即使可以用信用卡给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充值,银行利息依然存在。而且,预借现金不能享受免息还款,因此从提取现金之日起,银行将按日利率0.5%收取利息,每月收取复利。
变化5:信用卡被盗,必须合理赔偿
《通知》强调信用卡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通过明确发卡机构信息披露责任、完善非个人交易处理和持卡人损失赔偿等措施,加强持卡人权益保护。机制。
《通知》要求发卡机构向持卡人详细披露信用卡相关信息,并向持卡人获取并确认。发卡机构需要调整利率标准的,必须提前45个工作日通知持卡人。持卡人按照原协议还款后有权选择注销信用卡账户,这为持卡人提供了更多选择。 。
此外,《通知》强调,如持卡人提出假卡交易、账户盗用等非授权交易,发卡机构应及时指导持卡人保留证据,按照相关规则处理错误纠纷,并定期向持卡人报告。持卡人反馈处理进度。
在当前的信用卡业务中,对持卡人权益的保护是各发卡银行所采取的。针对日益突出的信用卡被盗问题,各发卡银行采取了各自不同的处理方式,有的推出了“失卡保障”服务,有的银行还提供付费信用卡保险服务。此次《通知》是发卡银行首次要求发卡银行对未经持卡人授权的交易(盗刷交易)通过商业保险和风险补偿基金进行合理赔偿,保障持卡人权益。
变更6:发卡机构不再收取超限额费用
持卡人平时使用信用卡时,除了固定限额外,还可能存在10%的浮动限额。如果您不小心刷爆了信用卡,您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这就是超限额费。 。也就是说,各银行可以将卡消费最高金额控制在实际金额的110%。也就是说,如果你的信用卡额度为10000元,那么你刷卡的最高消费金额为11000元,超出部分银行将向你支付1000元的费用。超限时将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
据了解,目前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已暂时免收手续费。兴业银行甚至将超限额费用纳入其独立免费项目,而光大银行则对无限卡、钻石卡、白金卡免收费用。超限费。
不过,新规实施后,这部分费用将被取消。 《通知》表示,目前发卡机构已经能够利用技术手段自动控制超出信用额度的交易,也可以通过对超出限额的透支收取利息来达到覆盖成本和风险的目的。因此,决定禁止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收取超限额费用。
变化7:一次性收费,无复利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规定,发卡机构不得对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提现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收取利息。
事实上,目前国内银行的利息计算方式是复利法。实际计算过程中,最低还款额按照卡内消费金额、预借现金金额、上期未还金额和手续费利息的比例计算。滞纳金的依据是最低还款额中未还的部分。因此,滞纳金等服务费产生的复利也将滚雪球到惊人的数字。
也就是说,违约金、未缴纳年费等产生的费用将在以后收取一次,并且不能复利。例如,信用额度为10000元,年费为100元,提现费用为30元。只有信用额度内的10000元才可以计算利息。年费和提现费用按标准收取,不能与万元资金限额合并。应计利息。这降低了持卡人的用卡成本。
变更8:银行自行决定免息期限和最低还款额
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目前信用卡免息还款期限最长为60天,最低还款金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明年起,上述两项标准将由发卡银行自行确定。
新规取消了免息还款期限和最低还款金额的限制。各银行可根据自身经营策略和持卡人风险,灵活确定免息还款期限和最低还款金额。免息期限由发卡机构自行规定。银行是否延长或缩短免息期将成为持卡人今后选择信用卡时的考虑因素。为了加强竞争,一些银行可能会推出免息期极长的信用卡产品。另一方面,最低付款额可以较低。尽管最低还款额发生了变化,但一些银行已经实施了5%的最低还款额。这次的改变是通过政策来决定的。
从发卡银行的角度来看,信用卡产品的免息还款期限和最低还款额两个条件可以自由组合,实施市场错位竞争策略。有业内人士认为,明年银行设定的实际免息期限和最低还款额仍将根据银行自身的资金成本和策略来确定。
例如,即使将来有两个客户持有同一家银行的信用卡,由于他们过去的消费和还款情况不同,银行给出的最低还款额和最长免息期也可能不同,或者甚至可能出现同一客户当前获得的最低还款金额和最长免息还款期限与未来标准不同的情况。